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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 叫停“无记名”撕票式短意险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2日 02:53  金融时报

  张兰

  本报北京1月21日讯 记者张兰报道 中国保监会今天向媒体透露,已经于日前向各保险公司、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从今年3月1日起,一律停止以手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所谓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险,是指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且印制在撕票式保险凭证上,无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销售时也未实现电脑联网出单,保单原始信息未能实时进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保险业务。例如随汽车票、火车票、公园门票一起出售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景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由于短意险产品简单且投保简便,加之保费低廉、保障功能强,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时可以得到较高的经济补偿,因而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由于未实行实名制,这种销售方式带来了一些问题。”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方力表示,由于撕票式保单上未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信息,未能及时进入公司业务系统,一旦发生保单毁损或遗失,可能会出现保险公司难以确定出险乘客是否购买了保险,导致保险公司错赔、漏赔甚至拒赔,造成乘客或其家属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所以保监会决定停止以撕票方式销售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通知》要求,即日起各保险公司必须限期清收、销毁已发放的以撕票方式经营的短期意外险单证,及时与保险中介结清保险费、手续费等,防止因清收不力、回销不及时出现空白保单流失。各保监局要切实加强对短期意外险市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公司要依法查处。

  方力同时表示,保监会此次叫停的只是"撕票式"这种方式,而非短期意外险产品。消费者依旧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短期意外险产品。"发布通知的目的就在于规范保险公司的销售行为,避免因消费者信息未录入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而导致的错赔、漏赔甚至拒赔,从而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据了解,福建、湖南等省市正在推动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化出单试点工作,在电子保单上记载了被保险人的乘车时间、客运班次、乘坐座位号、到站地点和打单日期等信息。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索赔时即使不能提供保单,只要能提供车票,保险公司也能通过自身业务系统查询到该乘客的投保情况;如果车票和保单都不能提供,待交警部门确认乘客座位号后,保险公司也可以查询到乘客的投保情况。从试点情况看,上述措施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提高效率、控制风险;既规范了保险机构的经营行为,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对此类业务实施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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