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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人从经济角度反对苏南建设核电站。苏南核电站的造价预算为31.38亿美元,“这对于新中国少量的外汇储备来说,是个天文数字。”而如果贷款,苏南核电站发出的电主要销向华东地区,当时的电价每度不到1角钱,没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1979年,苏南核电站被决定缓建,最终也没能搞成。
“广东叩门”
建核电站卖电给香港
“苏南”发展核电的大门关闭了,但中国发展核电的步伐并未停止。
1978年底,中国向世界宣告了发展核电的决心。
12月4日,邓小平在会见了法国外贸部长弗朗索瓦后宣布,中国将向法国购买两台百万千瓦的核电机组。
这两台核电机组,后来成为了“大亚湾”的起点。
大亚湾建核电站,是偶然,也是必然。
1978年5月,中国派出代表团考察西欧5个资本主义国家,时任广东省副省长的王全国是成员之一。在法国,代表团见到了核电这种新能源。多年后提及那次出访,他仍用“大开眼界、很受刺激”来形容那种心理震撼。
王全国向媒体回忆,广东核电的最初设想是1978年时,香港人先提出在广东建核电站。但与苏南核电站同样,广东也面临着庞大的资金缺口,得自己想办法。且由于该省电力资源并不像华东那样紧张,广东似乎不具备建核电站的先天条件。
恰逢此时,美国一家公司到广东推荐核电,并提出将电卖给能源稀缺的香港收取外汇的办法,这一思路在当时可谓石破天惊。
1979年,广东省电力公司尝试与负责九龙、新界供电的香港中华电力公司接触,双方对合营核电站的想法一拍即合。同年,水电部派出工作组到广东商议建核电站的事宜。
经过1年的谈判,1980年12月,粤港两家公司联合编写了在广东合营核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俞洁纯至今仍保存着这部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他的办公室,记者看到,5本报告共计数十万字,清晰地勾勒出合营核电站“借贷建设,售电还钱,合资经营”的图景。其中详细载明,在4亿美元的注册资产中,中方出资75%,核电站建成后,70%的电量售给香港,电价为每度6美分左右,电费均用外汇支付。
“出资比例、电价以及售电比例都是经过了严格的经济测算。”俞洁纯说,由于当时港币的汇率与美元挂钩,不需担心外汇波动造成收入损失。如此计算,核电站运营15年便可还清贷款,20年的合营期结束后,核电站及收入归属中方。而销往内地的电,按照“保本不亏”的原则,最初每度定价约0.55美分。
在当时,中国的大项目,如此详细地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广东合营核电站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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