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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余额743亿元,股份制银行余额311亿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余额743亿元,股份制银行余额311亿元,汽车金融公司余额318亿元;国内汽车和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短期融资券217亿元,中期票据20亿元;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为基础资产的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已试点发行19.9亿元。
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京召开“金融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副行长刘士余在会上要求银行系统全面做好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我国汽车产业调整振兴,充分发挥汽车产业在促进扩大内需、活跃市场消费中的辐射拉动作用。
刘士余指出,汽车产业是国务院已经明确当前要重点发展振兴的十大支柱产业之一。做好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我国汽车产业调整振兴,对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促进国民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刘士余还强调,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是活跃和扩大汽车消费的重要支撑。从国内这些年的政策实践看,加强对汽车经销商的贷款管理,是促进我国金融机构扩大汽车消费信贷的关键环节。(小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