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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还是以缴税时间为准,车主在观望;福州市国税局称,未接到细则通知
本报记者 杨永敏 据《财经》
本报讯 14日国务院原则上通过了汽车产业振兴计划,这给福州车市带来不小的振奋。昨日福州不少车主推迟购置税缴纳,4S店和车主都在等待具体的购置税计征细则下发。业界认为,汽车振兴规划将有效刺激汽车消费的信心,对低排量车和新能源车将是利好。
车主反应:等20号后再上税
“等20号以后再缴纳税款。”昨日,一位车行人士告诉记者,早上看到新闻后,他马上通知帮车主缴税的工作人员推迟缴税,“这能为车主省下上千元的费用!”
根据新出台的汽车振兴计划,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由原来的10%减为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售价10万元的低排量车可以省下4273元税款。
昨日,记者在台江国税局看到,新车缴税窗口仍有不少人在办理业务,但多为排量超过1.6L的汽车。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昨天早上还是有个别购买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主缴税,“大概是急于用车”。
据了解,车主开发票购车后60日内向国税部门缴税都是允许的,那么2008年11月21日后购买的未缴税低排量车能按新规缴税吗?这个时间是以汽车发票日期为准,还是以缴税日期为准?而乘用车在税务部门有11类之多,哪些具体车型在减税范围之内?这些问题都亟待解答。截至记者发稿时,福州市国税局仍未接到税务总局的细则通知。
国务院的汽车振兴规划同时指出,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昨日,省财政厅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具体的补助细则正在研究中,将于近期出台。
新政逐条解读
昨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赵英研究员、汽车资深评论员贾新光、《汽车商业评论》主编贾可、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就振兴汽车规划的五条原则进行逐一解读。
减税幅度小 仅能提振消费信心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这减税力度大吗?对市场的刺激作用又如何?
苏晖认为,汽车属于一次性消费品,按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其实省不了多少钱,充其量也就少出2000~3000元左右,一些厂家和经销商让利、优惠的幅度都远远大于减免的购置税款部分。
苏晖说,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目前占乘用车消费市场的大头,减征车辆购置税更多的是增加这部分消费群体的消费信心,其次才是刺激大家购买小排量车。
降低车贷利率 作用有限
大家对未来收入预期不明确,减弱贷款买车积极性
汽车振兴规划中提到“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完善汽车消费信贷”,苏晖分析,目前北京汽车消费者贷款买车不足10%,完善汽车消费信贷仅能起到一些推动消费作用,“即使是降低利率,愿意贷款买车者并不会很多,因为大家现在对于未来收入的预期还很不明确,特别是金融危机发生后,消费者消费信心都大受打击,怎么还会去贷款买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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