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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债务是公司而非戴国芳个人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5日 03:17  每日经济新闻

  有媒体报道称,戴国芳被取保候审后,被当地银行行长奉为“座上宾”。据一位律师分析称,有6名法警看守,既是监视戴国芳的行动,又是政府保护其个人安全的措施。这其中,包括讨债的常州的银行,“不参加任何经济社会活动这一条,也意味着债务暂时与他无缘”。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截至2004年2月末,有关银行分支机构对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计授信余额折合人民币43.39亿元,其中贷款25.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11.08亿元,贴现2.39亿元,信用证4.32亿元。

  具体到银行来说,中国银行信用余额25.74亿元(贷款14.4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8.74亿元,信用证2.27亿元);农业银行信用余额10.32亿元;建设银行信用余额6.51亿元。

  律师认为,这些债务属于铁本公司,戴国芳本人是法人代表,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来偿还。但是对于戴国芳个人来说,并没有债务,这与外界传言的“中国首负”有悖。一位知情人也表示,“是戴国芳的铁本公司欠银行的债务,他本人并没有私人债务。”

  就铁本与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的债务问题,该分行方面昨日并未给出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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