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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情公示:离财产申报还有多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4日 12:05  深圳商报

  吴龙贵

  浙江省慈溪市正在试行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制,到现在为止,全市300多名现任副局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情都已经公布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里,接受其他干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据介绍,公示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都市快报》1月13日)

  宁波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储嘉康认为,可以将慈溪的这套廉情公示制看成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一个大进步,是对干部监督制度的一次大胆尝试。对于这样的论断,笔者持保留态度。

  自新年伊始,新疆阿勒泰地区走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第一步以来,许多地方都开始启动了这方面的努力和尝试,各种准财产申报制度也进入了试行和实质性运行阶段。这样的局面,似乎预示了2009年可能成为“财产申报”制度破局的一年。但必须厘清的是,准财产申报毕竟还不是财产申报,诸如慈溪试行的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制度,距离真正的官员财产申报其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对此给予过高的评价和过于乐观的判断,不仅是误读,还可能误导。

  根据廉情公示制,公示内容主要分为四大类,从有几套房,子女在哪上学等隐私,到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遵守廉洁从政准则的情况等,这些都在财产申报的制度范畴之内,但远远不是全部,尤其是对财产申报制度的核心内容——收入申报,更是只有隔靴搔痒的触及。譬如住房和私家车,虽然是官员财产状况的一种体现,但只是宽泛而模糊的反馈,如果不能建立在真实收入的基础上,意义并不大。

  真正的财产申报制度,必须产生可监督的效果,公示的意义也正在于能够引起机制性的联动。可以借鉴的例子是,在香港,官员收受一包花生米都会被记录在案,在美国,前微软总裁比尔·盖茨就曾表示,他从来都不请政府官员吃饭,不是请不起,而是不敢请。在这背后,是一套强大而精确的制度体系在发挥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廉情公示”制可能还只停留在“广而告之”的层面上,公众最多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当然就谈不上监督。譬如,我们就拿开着凯迪拉克戴着江诗丹顿抽着天价烟的周久耕局长没辙。

  更重要的是,廉情公示制还没有完成从同体监督到异体监督的转身。按规定,领导干部填写完公示内容后,还须通过所在的党组织、所在单位员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调查组的调查,以检验内容的真实性。而“廉情公示”制度针对的,是全市700余名现任副局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廉情信息。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高度重合,决定了领导干部很难不避实就虚,从报道中看,情况果然是很“乐观”的。

  “廉政公示”与财产申报之间的制度距离,显示了制度落地的强大阻力。因此,认清这样的现实,有利于我们少走弯路,甚至避免误入歧途。千万别等到大家都在说已经成功实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之后,其实我们还一直徘徊在这项制度的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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