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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吸纳合理提案促三农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 12:56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张娜 张玉雷

  2008年,农业部共承办政协提案237件,其中主办170件,会办67件。农业部党组对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部长孙政才强调: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每一份提案涉及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措施,认真答复委员,力求解决实际问题;把办理提案的过程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过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近几年,政协委员针对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立法、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修订农业技术推广法、以法律手段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通过立法鼓励民间资金进入农村投入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农业部积极采纳其中合理化建议,推进相关工作进展。几年来,许多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案,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潘贵玉等委员提出《关于完善法制,健全体系,确保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的提案》,呼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加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进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执法主体,分清部门职责,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法律依据。经多方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史上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新时期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委员们围绕如何建设新农村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如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九三学社中央在《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议》提案中,提出了树立以农民为本的思想,切实为农民多办实事;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确定重点突破区域和切入点;把发展农村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等建议。卢光琇、罗黎辉委员分别在《关于中部粮食生产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案》和《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宜分类实施的提案》中提出新农村建设分阶段、分重点、分特色实施和分类指导的原则。

  这些意见和建议都对我国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农业部及时在相关文件、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及开展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中予以体现和强调。

  目前,我国支农、惠农和强农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机遇,这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三农”的结果,也与长期以来广大政协委员为“三农”问题奔走呼吁、献计献策密不可分。农业部称,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增强提案办理实效。

  据介绍,去年,农业部所承办的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工作的高效与农业部“及时交办,适时督办”的工作态度是分不开的。政协提案交办会后,农业部立即召开部内提案交办会,明确提案办理时限、答复程序、工作责任及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度和难点,并根据办理时限要求,采取电话催办、网上通知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办,确保提案办理的时效性。为保证和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农业部每年都结合部中心工作确定重点提案,以点带面,推进全部提案办理工作。

  新形势下,政协提案工作的作用将会更加凸显。为此,农业部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政协委员继续关心支持“三农”工作,进一步关注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性、深层次问题,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调协发展、农业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支持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为“三农”发展献计献策,共同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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