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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为何对存量房贷七折优惠利率态度暧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 14:24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记者:姚玉洁 魏宗凯

  新年伊始,关于存量房贷能否享受7折优惠利率成为购房者最关心的事。中小银行对此态度积极、规则明确,几家大银行却遮遮掩掩、口径不一,优惠条件更是一天一个版本。记者发现,暧昧背后,是银行左右两难的“鸡肋”心态:不降则恐小银行“挖墙脚”、优质客户流失,降则因为利差收窄,几近无利可图。

  存量房贷7折优惠玩“变脸”

  “你的房贷7折了吗?”这是当前房奴们流行的问候语。但各家银行对享受7折优惠利率的限制条件,态度之暧昧、口径之多变,却着实令广大贷款人一头雾水。

  自2008年10月央行出台房贷新政策以来,除农行外,其他银行都采取观望态度,优惠细则迟迟没有出台。直到2008年末,光大、民生等中小银行明确存量房贷利率7折优惠条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才跟进。

  2009年1月1日,建设银行95533客服人员称,根据最新通知,只要调整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近两年内没有拖欠两期以上还贷、不存在违约和两笔以上未结清房贷的客户,均可在1月4日至2月22日之间,申请7折利率优惠。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对咨询客户的答复也基本与此类似。

  让人无所适从的是,之后的一周内各家银行上演了一出“变脸”戏:先是遮遮掩掩、欲迎还拒,之后就给房贷客户开出五花八门的附加条件。在上海,有的银行要求客户承诺若干年内不得提前还贷,有的要求必须办理5万元或10万元以上的大额定期存款,有的则借机“搭售”理财产品,甚至要求办理10张信用卡;在杭州,则增加了是否持有该行信用卡、有无购买该行理财产品、基金等“隐形条款”;南京一家银行要求客户先“自愿”向银行交纳500元贷款合同变更费;北京部分银行则要求客户贷款余额不得低于30万元,否则必须办理该行的白金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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