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改革开放30年投资的基本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 22:08  《中国投资》

  文/吴亚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资建设和投资体制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确立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体制框架和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投资调控体系。30年投资的基本经验是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总结出来的,今后仍需坚持和倡导。

  坚持体制和机制改革创新

  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是解放思想 、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过程。30年来,投资领域无论是投融资管理体制、建设实施和投资宏观调控,改革创新、大胆探索的步伐一直在不断向前推进。

  在投资管理体制方面,为强化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改革开放初期,试行了基本建设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的改革措施。上世纪80年代中期试行投资包干责任制,80年代末期实行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制并成立了能源、交通等6大投资公司;‘90年代中期又推行经营性国有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又明确提出“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

  在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方面,中央政府逐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不断扩大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审批权限,《决定》则更进一步提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实施分开管理的改革措施,即对政府投资项目继续实施审批管理,但审批程序更加简化(对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而对企业投资项目,如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建设,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在投资决策方面,为提高投资决策水平,上世纪80年代即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度并逐步推行项目咨询评估制度,《决定》更进一步提出“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

  在融资机制方面,为拓展投资建设项目的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方式,也推行了很多改革创新措施,如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建立政府专项建设基金/收费,设立专项税收(如车船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利用国外贷款,发行公司股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发行长期建设国债,引入BOT(建设-经营-转让)、PPP(公私合作经营)、BT(建设-回购)等项目融资方式,开展资金信托融资方式,等等。

  在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面,改革创新的步伐更大。为落实投资责任主体,上世纪80年代即开始改革建筑业实现了项目建设责任主体与施工单位逐渐分离以及勘察设计单位企业化、社会化,同时开始试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上世纪90年代初,提出试行项目业主责任制,随着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投资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制逐步推行;90年代中期,则对经营性大中型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同时一些地区开始探索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代建)和“交钥匙”等建设模式的探索。通过长期的改革和探索,到2000年左右,我国确立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制”为核心的相对完善的建设管理体制。2000年后,为适应加入WTO和“走出去”的需要,又开始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等国际上通行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到2004年,针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长期存在的非专业化管理和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决定》又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要加快试行代建制。

  在投资宏观调控方面,改革创新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其一,从上世纪80年代的以计划和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调控方式逐步改革为90年代以来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的间接调控方式;其二,改革和完善计划、投资、财税、金融、外汇、价格等相关措施,逐步形成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其三,也是最重要的,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将投资调控从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逐渐转为次要目标乃至手段,投资调控本身逐渐转为服务于经济发展、物价稳定、扩大就业等更高层次的调控目标。

  实践证明,上述30年来投资领域的改革创新,完善了投资运行的内在机制和体制政策环境,调动了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投资的快速增长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今后投资领域仍需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投资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主要采用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和依靠行政性手段来管理各项经济活动。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对原有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这一新体制格局的最大特点是确立了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市场机制在投资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从投资主体看,除政府投资主体外,主要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外商投资主体和民营投资主体,这类投资主体主要依据市场需求、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和自身投资能力作出投资决策,并获取投资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

  从资金来源渠道和融资方式看,除政府投资资金渠道外,投资领域的绝大多数资金来源于银行、外资、证券市场和企业自有资金,这些资金的配置,从总量、结构到价格(成本),也主要以市场为导向,取决于市场需求。即使是完全由政府按计划手段配置的投资资金,为适合不同投资主体和不同性质项目的需要,也实行了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和转贷等多种方式。

  从建设市场看,参与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活动的各类主体,完全转变为“自愿参与、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经济实体,投资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均主要由市场竞争决定。

  总之,30年来的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投资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促进了投资持续、快速增长。今后仍要进一步确立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投资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