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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兴) 在房贷新政出台前办理了房贷的市民,对从明年1月1日开始究竟执行何种利率很是关注。昨日,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率先在我市公布了存量房贷的实施细则,只要在以往房贷利率享受了15%的优惠,明年1月1日开始,房贷利率都可下浮30%。业内称,此举有望拉开其他银行出台存量房贷细则的帷幕。
利率自动下浮30%
记者看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昨日已经陆续开始在其网点张贴告示,告知市民该行关于存量房贷的具体实施细则,而这份告示主要是针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按照这份告示,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凡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5%的客户,将从2009年1月1日起予以调整,新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30%执行。客户不需要提出申请,银行自动通过系统进行调整。
据悉,符合该标准的客户为首套房购房者,而这个群体又在存量房贷者中占了绝大多数,因此该银行的多数存量房贷客户都将从中受益。
同时,民生银行表示,其他银行的房贷客户,如果目前享受贷款利率下浮15%,转按揭到该行后,也可享受该优惠。据悉,一笔30万元20年的房贷,如果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法,可节省利息2.9万元。
信用不佳者可能被拒
不过,民生银行的自动调整是有条件的,即借贷人在过去一年中,信用记录良好,凡是有连续三个月逾期不还贷款,或者连续超过30天没有还房贷的行为,银行可能拒绝给予最低房贷利率。
如果市民因为特殊原因造成信用记录不佳,也不用着急。民生银行人士表示,市民只要提出申请,并且有合适的理由,银行仍然会考虑给予最大幅度的利率优惠,即利率下浮30%。
多数银行仍在观望
由于还有1天就到了2009年,每月究竟该还多少房贷,一直是市民关注的话题。
对此,记者采访了我市多数银行。只有农行表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存量房贷,贷款额度超过30万元的客户,只要以往享受的利率下浮了15%,且信用记录好,基本都给予了利率下浮30%的优惠。但是,贷款额度不足30万元者,则需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同意。
而其他大多数银行的答复基本上都是:存量房贷的细则估计会到元旦后才能出台。而此前本报所报道的,对存量房贷客户的房贷利率下浮30%的5家银行,多数仍只给予跨行转按揭客户该优惠。
对此,我市银行人士普遍认为,在民生银行和农行的带领下,估计多数银行都会按照类似的政策跟进,但存量房贷量大的银行执行起来可能比较有难度,因为这可能导致其收益大幅下滑。
存量房贷细则
发布方:民生银行
发布对象:该行存量房贷客户(2008年10月27日前房贷客户)
细则内容:此前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5%的房贷,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利率自动下浮30%
备注: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适合本条例
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