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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利率政策不明 转按揭业务隐现江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 11: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再过两天就是新的一年。市民王小姐昨日来电称,自己在甲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欲在2009年享受7折的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所以想直接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银行理财师表示,对于同一借款人而言,将按揭由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或有利可图,但办理“转按揭贷款”手续较复杂,目前各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优惠条件也各有差异,

  市民急寻“优惠方案”

  据了解,在目前的房贷政策中,各银行对于已办理房贷业务的市民是否能在2009年享受房贷7折的优惠利率意见并不一致。主要表现为部分银行提出,央行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市民在贷款利率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基准利率下浮30%;但是,对于已经向银行办理首套住房贷款的市民是否在次年能够享受优惠的贷款利率(具体是执行下浮15%还是30%),央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江城一银行人士透露,在当前房产市场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市民自然会为了减少利率支出而想方设法地寻找优惠利率方案,如果原来的银行不给予利率优惠,就会通过在其他银行办理按揭的方式将贷款业务转到他行。一些银行出于吸引客户、抢占房贷市场份额的目的,明里暗里就展开了帮助转按揭的市民享受下浮30%的优惠利率的业务。

  “转按揭”成本约2000元

  银行人士指出,“转按揭”的流程通常由以下部分构成,1.甲银行在今年对于首次购房的在按揭客户,一般执行下浮10%-15%的优惠利率;2.乙银行推出房贷业务执行下浮30%的优惠利率,客户可向银行申请;3.乙银行审核房产和借款人征信;4.审核通过,乙银行出资结清用户在甲银行的贷款;5.用户在乙银行办理房贷业务并享受最新优惠利率。

  银行人士表示,市民办理转按揭需把原来的房屋贷款提前归还,银行一般要求客户贷款在1年以上,多数银行不收取违约金。但是,对于签定固定利率的贷款客户,则要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支付提前还款的违约金,多数银行按照未还款金额的5%左右收取。

  另外,如市民办理转按揭业务,还需支付评估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此项费用一般在2000元左右。由于办理房贷转按揭业务涉及主体较多,市民最好咨询各银行的理财专员。

  多数银行“按兵不动”

  据了解,目前江城各银行除少数承诺给予其优质客户提供存量房贷下浮利率30%的优惠,多数银行“按兵未动”。

  中行有关人士称,内部正在制定“符合第一套房下浮30%优惠条件的客户方案”;农行人士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并符合优惠条件的存量客户,2009年1月1日将自动调整执行7折优惠利率,而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客户,需到经办行提出申请”的说法未予置评,表示不便发表意见;工行表示“下浮30%只针对新增客户,存量客户仍按原利率优惠标准执行”;建行客服称目前没有接到关于存量房贷利率下浮30%的通知;交行表示存量房贷的细则还未出台。

  一银行人士表示,银行为确保市场份额自然会对优质客户提供存量房贷利率优惠,只是各行有关“优质”的标准各有规定。但是,承接转按揭业务的银行肯定不会主动宣扬,“房贷市场份额的争夺往往在桌面下进行。”

  (本报记者 文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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