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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氏谜案(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7日 14:57  华夏时报

  直指立法腐败

  官员、律师的接连“出事”,原因直指外资投资审批。

  据了解,一个外商投资审查要经过众多环节。首先在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注册局登记注册,然后等待商务部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条法司与外资司往往具有同等权力。如果恰好某个项目投资的产业属于《产业指导目录》里的限制类,金额又超过了5000万元,还要在报呈商务部之前走一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外资金利用司的程序。除此之外,还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予以备案。

  这其中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并且每个环节都存在腐败的可能。

  此案爆出后必将引发整个行业洗牌,同时现行制度中存在的种种弊端也暴露无遗。

  有关专家称,郭京毅案件的发生折射出外资并购审批程序模糊不清,无法遵循同一套清晰的流程进行透明操作。目前,审批环节中的各个官员长期在一个位置上且缺少监管,这其中就难免导致腐败。要想彻底杜绝这种腐败案的发生,机制改革迫在眉睫。

  对此,知名法律评论员杨涛表示,该案提醒了立法机关应对现行授权立法制度进行反思。

  因此,专家建言,在立法的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尽可能减少类似授权,加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能力。而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也应该更加透明化、程序化,为社会公众监督和参与留下充分的时间,从而促进立法权与司法权、行政权之间权力制约良性关系的形成。

  杜绝利益链

  郭京毅案备受关注,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此时恰逢《反垄断法》实施。

  北京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对记者表示,许多外资并购国企引起争议,表明在外资并购国企方面,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明显不足,相关法律仍有空白。

  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利剑出鞘。关于外资并购审查程序,今后将由商务部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其中,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将由发改委、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举行审查联席会议。

  随后,商务部成立反垄断调查局,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年底前将负责组建全新的外资并购联席委员会。作为外资并购的最高审查机构,上述联席委员会成员将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以及其他几个职权政府部门的成员。

  诸多动作表明,在业界反思“郭京毅双规案”之际,国家有关方面正在将外资并购“双重审查”相关细则提上新的议事日程。 

  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曹建海博士表示:“所谓‘双重审查’,主要以产业竞争与国家经济安全为两大核心的审批标准。” 

  同时,张燕生指出,《反垄断法》本身还不够完善,仍有一些细节需要补充,比如《反垄断法》中,“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但关于“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并没有明确解释,围绕这一条款还应有一系列的并购性质、标准等方面的规定。究竟什么并购是涉及国家安全的?这都有待日后慢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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