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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广东等地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4日 17:09  新华网

  新华网快讯:国务院常务会议24日决定,对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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