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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2月22日电 (记者黄玫) 记者从广东省国税部门获悉,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后,广东省70多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从中受益,少缴税款约37亿元。
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将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新的增值税政策实施后,工业、商业类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将由6%和4%统一调低至3%。
广东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说,据测算这一政策调整将使广东省70多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受益,少缴税款约37.6亿元。其中,工业类26.8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将少缴税款26.8亿元,商业类49.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将少缴税款10.8亿元。这对于受金融风暴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而生存困难的中小企业将起到显著的扶持作用。
在广州,约有25.5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改革中受益。据广州市国税部门预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后,预计将普惠广州小规模纳税人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