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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左林)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出台后,北京将退还限行机动车应减征的养路费,具体方案及退费时间将另行公告。
昨日,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发布通告,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的方案,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将提高燃油消费税,取消公路养路费。
燃油税费改革实施后,对北京奥运期间按单双号行驶的机动车、全天禁行的黄标车及2008年10月11日后每周停驶一天的机动车应减征的养路费,北京市路政局将在做好前期准备后,及时办理退费,并于即日起停止办理机动车申报停征公路养路费业务。
对于19日有媒体发布的“退养路费方案下周一公布”的消息,市路政局表示报道不实。现在,该局正在对养路费退费方案进行研究,具体方案及退费时间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