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明年起燃油税每升提高0.8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 15:12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孟为) 记者昨天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其中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另外,自12月19日零时起将汽油出厂价格每吨降低900元。明年元旦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由于消费税在价内征收,征收时不再提高成品油价格。

  国务院同时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成品油价格调整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