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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部门承认:经适房价格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 14: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崔朝阳、实习生林翠翠报道:“经济适用房均价4000元左右太贵了,3000元还差不多。”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住房保障专题视察组到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小区、金沙洲社区等地调研,并与海珠区有关部门和住房困难家庭等座谈。多名代表认为目前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仍然偏高,并指出有关部门应该公开经济适用房成本。

  经适房价高令“夹心层”却步

  广州此次推出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并不火爆,有代表认为与房价高有关。许多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虽然够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在目前的房价面前望而却步,成为住房保障制度下的“夹心层”。

  广州目前的经济适用房价格究竟是贵还是便宜?代表认为多数小区均价在4000元左右的价格高了。房管部门也承认“不低”。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为4至6倍,广州目前是10倍以上。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黄信敬介绍,经济适用房的“房价收入比”也达到了6倍。

  公共配套不应计入成本

  经济适用房的成本是如何核算出来的?

  黄信敬介绍说,成本包括两部分,分别为开发成本及税金。开发成本包括:1、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2、工程勘察、规划及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气、通路及平整场地等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3、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4、在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及按政府批准的小区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5、管理费按照不超过前4项费用之和的2%计算;6、贷款利息(房地产企业利润不得超过3%)。税金部分目前计入房价的主要是销售营业税及其附加。

  全国人大代表曾庆洪说,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应该由政府投资,而不应该计入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当中,导致成本提高而增加购房者压力。

  成本核算应向公众公开

  “经济适用房的成本计算对购房者公开了没有?成本的核算有哪些部门在监管?”全国人大代表吴自祥提出疑问。

  吴自祥担心会存在某些企业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赚取超过3%利润的现象。对此,黄信敬表示,按照公共财政公开透明原则,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对成本的监管,目前分别由财政部门的相关评审中心和物价部门进行。

  有没有办法来控制或者降低成本?黄信敬表示,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全方位代理制,即把土地交给专业的开发商来建设,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对开发商的要求有三点,一是质量要有可靠保证,二是成本要得到控制,三要确保进度。

  10万套公房亟待盘活

  昨天,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还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向代表作出了解释。

  扩大租赁住房覆盖范围要谨慎

  有代表问:不符合廉租房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大量存在,能否扩大租赁住房的覆盖范围?

  答:目前廉租房主要用于解决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以后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至于是否应该建大批房子专门租给夹心层,租金高于双特困户租金低于市场价,市政府对此一直都很谨慎。一是要考虑政府的承受能力,二要考虑公共资源的容量,三是担心租赁监管不到位,会回到原来公房制度的老路上去。目前正在研究。

  10万套公房要盘活

  有代表问:现时大量的存量公房如何盘活?

  答:广州目前尚有住宅公房10万套,总面积354万平方米,分布在10个区,尤其以3个老城区占据很大比例。这些公房产权属于市政府,而管理属于区级。目前到底是哪些人住在这10万套公房里面?居住的人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有人自己不住而把房子出租出去获取利润?市政府正在作进一步的政策研究,然后对这些公房的具体情况开展详细全面的摸查,盘活这批资源。

  但这些公房多数条件较差,很多共用厨房厕所,面积只有八九平方米的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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