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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昨天与网友交流时明确表示,集资建房不属于非法集资,但要注意两个风险。
早报讯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昨天与网友交流时明确表示,集资建房不属于非法集资,但要注意两个风险。
张涛昨天上午做客人民网,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为题与网友进行交流。他在回答网友提问时作出上述表示。
张涛指出,非法集资重要目的是为了赚钱,而民间建房,借贷实际上是为了排忧解难。所以说,这是有本质区别的。作为集资建房这件事,是一个新兴事物,这涉及到目前的房价居高不下,使得很多低收入者“望房兴叹”,所以引发了这样一种现象。
张涛说,集资建房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集资建房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建房的环节比较多,周期比较长,成本如何控制这是一大问题,如果说集资建房以后,房价跟商品房没有明显的区别的话,就失去了集资建房的目的。第二,资金的控制问题,因为集资建房不是一个小数目,资金由谁来控制,是由一个人来控制,还是由几个人来控制,还是由大家共同控制,操作起来是一个难题。所以这两个问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希望大家注意这两方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