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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外贸易遭受冲击的情况下,2009年我国还将在以往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的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和关税优惠协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扩大对外经贸合作。
此外,为进一步落实有关税收和产业政策,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加强进出口管理的需要,我国还对2009年进出口税则中的税目进行了适当增减,增列税目包括木糖醇、起酥油和鞋类等出口量逐年增大、需加强进出口管理的产品,竹制品等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产品,胞嘧啶等有利于发展公共卫生事业,保护人类健康的抗艾滋病病毒药品以及焊锡、单晶硅棒等高新技术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税目。另外,也删除了个别产品的税目。调整之后我国2009年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2008年的7758个增至786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