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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排量1.6升以下汽车购置税方案上报有关部门,大排量乘用车税收不优惠
汽车业期待已久的利好正在酝酿中。
记者15日获悉,一份关于减免排量1.6升以下汽车购置税方案,已经递交政府有关部门,并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有望明年实施。
据了解,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近期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等递交了一份救助汽车业的建议。其中在“如何促进汽车市场发展”中特别提到降低购置税。
这份建议称,为了节能减排,按照国际惯例,对小排量乘用车税收优惠,对大排量乘用车税收不优惠,并设计了两种方案:
方案一
按排量分级征收汽车购置税
将排量1升以下乘用车的购置税从目前的10%降至2%;排量1升至1.5升乘用车购置税调整至4%;排量1.5升至2升的乘用车购置税调至6%;排量2升至2.5升的购置税调至7%;排量2.5升至3升的购置税调至8%;排量3升至4升的调至9%;排量4升以上的购置税仍为10%。
方案二
免收小排量乘用车的购置税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拉动内需、节能环保的主导思想下,这份建议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而且倾向第二种方案。如果一切顺利,预计明年上半年相关措施将会出台。
这则消息也得到了权威人士的回应。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董建平表示,汽车工业协会正和工信部等研究出台一些拉动国内汽车消费的政策。
董建平指出,目前最有效的政策当数税费改革,尤其是汽车购置税改革。此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均为10%。排量在1.6升以下的乘用车应视作小排量汽车,给予适当的购置税优惠。
“一旦该利好出台,将普惠多数汽车公司。按照今年前10月的乘用车销量统计,排量1.0升至1.6升的乘用车市场是主流市场,占国内乘用车总销量的三成以上。”安信证券汽车分析师孙木子指出。
据《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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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二级路收费
东部先取消
燃油税改革后,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为何不能一次性取消的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15日,交通运输部规划司战略规划处处长刘占山表示,交通部门将确定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可行性时间表。
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有望先取消,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则会逐步取消。
有人担心,某些地方政府会因“逐步取消”的条款规定,无限制延长二级路收费的时间。刘占山解释说,取消二级公路的收费会有时间表,但是目前正在和地方协商具体方案,取消二级公路的收费,要经过测算、协商后,出台具有操作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