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为企业国有资产与国家出资企业正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 14:29  上海国资

  与十多年前的草案相比,《国资法》管辖的范围明确为企业国有资产,比原来的范围小了

  周放生

  《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是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的最基本的法律,从1993年开始筹备起草到2008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历时15年。前后15年的时间,这说明一项法律从开始思考、讨论、争论,到最后能够形成一个共识,并经过法律程序出台是多么的不容易。

  认真读了《国资法》之后,谈谈几点认识:

  什么是企业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资产并不是一回事,两者有本质区别。《国资法》讲的企业国有资产指的是国家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就是企业的净资产。企业净资产指的是企业价值形态的资产。如混合所有的股份制企业,那么企业净资产当中既有国有净资产,也有非国有净资产。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那么净资产都是国有的。

  国有企业资产指的是一个国有企业的总资产,或者说是法人财产。它是指这个企业的实物性资产,而这个“资产”并不对应价值形态的资产,从资产总量上看,它是负债与净资产之和。

  这两个概念本来是基本概念,应该是很清楚的,没有疑义的,但是我们经常看到在报刊杂志的文章中将其混淆了。把国有企业资产当成企业国有资产了。产生混淆的原因我猜想了一下,是由于国有企业资产比企业国有资产数额要大的多,讲起来气势大,感觉好。而且,国有企业资产的增长速度往往比企业国有资产增长速度要快,原因是只要多借贷,使负债的增加速度高于净资产的速度,国有企业资产增长速度就会大于企业国有资产的增长速度。同样一个标的对象,同样一个企业,总资产要大于净资产,除非这个企业没有负债,连应收账款也没有,那么这两个数才会是一样的;但是那是不可能的。

  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说法,一个拥有大量厂房设备的国有企业,在出售企业或转让产权的时候,按资产评估确定的出售价格与我们所看到的厂房设备所反映出的资产数额之间形成了很大的反差,实际上是净资产价值与总资产数额之间的差别,直觉上有人就认为这是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这种感觉上反差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看到的是国有企业资产,而出售的是企业国有资产,且并不能一目了然。因此,才会产生企业在转让时评估的净资产价值量没有想象中的企业资产量那么大,其本质的原因是将这两个概念搞混了。其实只要在出售企业时按照国家企业改制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过评估,经过挂牌,就不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

  因此,出售企业与出售企业的资产是两回事,出售企业出售的是企业的产权,而出售企业的资产出售是的企业的实物资产。讲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个企业资产评估以后负债率为100%,那么企业的净资产就是零,无论这个国有企业有多少厂房设备,那么都和企业的净资产没有关系。

  什么是国家出资企业

  《国资法》所说的国家出资企业与我们平时所讲的“国有企业”有什么区别?

  国家出资企业指的是国家作为出资人,直接出资持股的企业,这个企业既可以是国家百分之百出资,即国有独资企业,也可以是国家控股的企业或者国家参股的企业,都叫国家出资企业。《国资法》通篇没有再出现“国有企业”的概念,而是以资本结构为基础确定企业的称谓。如果国家出资企业本身是一个集团公司,其拥有子公司、孙公司,那么对其子公司、孙公司的称谓,过去传统的习惯仍称为“国有企业”,即母公司是国有企业,子公司和孙公司也都称为“国有企业”。过去我们都是这么讲的,但这个概念其实是不准确的。

  《国资法》二十一条明确:“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国家出资企业的子公司称为国家出资企业所出资企业,不再统称“国有企业”,也不应称为国家出资企业。

  国家出资企业所出资企业直接称为国家出资企业的独资子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的控股子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的参股公司,这样的表述反映出的是资本的层级关系,集团企业的层级关系。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