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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必要时对银行负债业务担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4日 06: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就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若干意见。意见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必要时启动应对预案,包括特别流动性支持、剥离不良资产、补充资本金、对银行负债业务进行担保等。

  意见旨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贯彻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意见要求,完善国际金融危机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密切监测国际金融危机发展动态,研究风险的可能传播途径,及时对危机发展趋势和影响进行跟踪和评估。高度关注国内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金融机构流动性及资产负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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