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傅洋)昨晚,保监会向所有国有保险公司公布一道“限薪令”,严控保险公司高管的薪水,并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昨晚,保监会向其直管的5家国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香港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薪酬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保险公司根据《通知》要求,严禁违规发放薪酬;坚决防止脱离国情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切实规范高管人员的职务消费;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加强对薪酬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此外,记者了解到,“限薪令”不但约束了国有保险公司,同样针对“平安高管6000万元高薪”的问题,通知也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其他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要依照本通知精神,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工作的管理。”
对于“限薪令”能否起到作用,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限薪令”有其实施的必要性。近来,随着上市、股改,一些保险公司高管的薪酬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与之相比,公司内部普通员工的工资并没有增加。因此,这些公司内部矛盾进一步激化。另一方面,一些保险高管的高薪已经激起广大民众的不满,社会舆论压力加剧,这也严重影响了保险业在消费者中的信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