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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部分省市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并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 02:06  第一财经日报

  张艳红

  对于经济适用房而言,支持与质疑的声音几乎从未间断。日前,广州首推的2145套经济适用房没有达到预期的申购热度,各种反思显得更为此起彼伏。与此同时,国内部分城市出现停建经济适用房的案例,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申请并轨。

  对于种种新的困惑,已经在住房保障体系的研究中花费了不少心思的广州国土房管部门,已然启动更为具体的细节研究。

  保障范围不变

  广州市从11月26日起推出2145套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向符合申购条件家庭销售。据悉,符合购买首批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共有3648户,可以在12月7日之前到所选项目现场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由于这是广州多年来第一次推出经济适用住房,不少低收入人群等了几年才等到这个申购的机会,因此,坊间此前普遍预计该批房源推出后将遭到抢购。

  但意向登记截止后的数据显示3648户家庭中有1498户家庭登记了购房意向,登记房屋数量约为2145套推售量的69.84%。其中,认购情况最冷的为金沙洲项目,仅728户家庭登记,约为该项目推售量的50%。

  对于经济适用房不能热销,业内人士多数归结为“低收入人群支付能力不够、受到商品房降价冲击以及项目位置过于偏远”。

  但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黄信敬则提出补充观点,“这个预登记的结果符合我们此前的预期。原因很简单,一是广州未来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充足、购买者选择范围大,二是广州人买房子更理性,一窝蜂的现象难出现。”

  据悉,根据现有规定,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申请资格三年有效。这意味着,购房者可以在三年内从容选择购买经济适用房。另外,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显示,目前广州在建的政府保障性项目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预计明、后两年陆续完工,届时可提供1万多套政府保障性住房,在2012年底前基本解决住房调查登记的77177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黄信敬透露,后续将会陆续推出更多经济适用房项目,而销售也将变为常态化销售,只要符合条件的家庭,什么时候去买都可以。“房源充足的情况下,购房者不必要一窝蜂去抢购。”

  石家庄、济宁等城市的尝试

  在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出台后,有关保障型住房的谈论扶摇直上,在河北、辽宁、山东先后出现了停建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一改过去重经济适用房轻廉租房的做法。有地方提出,以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来解决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中间淡化了经济适用房的作用。河北的石家庄、山东济宁等城市也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来并轨,逐渐减少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分配的规模。

  此番遭遇经济适用房首次预申购不足之后,广州市似乎也面临更为灵活的调整。“正在研究是否可以将过剩房源放租,不过我们需要广泛收集信息,然后系统性地去研究,并制定制度。”黄信敬称,广州现有的制度已经相对完善和体现公平,但中间肯定存在不足,需要根据形势变化来改变和完善。

  目前,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标准为家庭年收入为18287元,多数该收入水平下的家庭仍然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能力。这也是首次推出的2145套经济适用房仅获得七成预登记的原因之一。另外,更多刚刚超过18287元收入线但不具备购买限价房能力的家庭,同样是上不挨天下不着地的阶层。

  对此,黄信敬表示,现在的确存在尴尬的地方,后续的工作将是研究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但是又买不起的家庭,是否可以与廉租房对接;超过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一点的家庭,又如何被合理纳入体系?

  石家庄、济宁等城市的尝试,将给陷入困惑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打开一扇解决之门,不过,过于灵活的操作方式如何兼顾科学和公平,依然是保障型住房面前的一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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