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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缩水双倍索赔 客户状告汇丰银行未告知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 14:52  北京日报

  汇丰银行考虑为“双利存款”更名

  本报讯 (记者 袁京) 用美元和加元进行“双利存款”,一个月到期后却发现折合损失31万元人民币。加拿大籍人方先生认为汇丰银行未告知风险,将其燕莎中心支行告上法庭,昨天再次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除了要求撤销合同,归还本息外,方先生又当庭向银行提出双倍索赔198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方先生是7月购买的“双利存款”理财产品,但此后的一个月,国际外汇市场剧变,他选择的挂钩币种澳元汇率大幅下跌,导致亏损。

  此前,记者采访了汇丰银行北京分行负责人,他表示,此案发生后,已与银监会进行了沟通,由于在香港等地均开展了该理财业务,名称全部为“双利存款”。但如果在北京,这一名称容易引起误导,也可以考虑改名。据了解,在中国银行开办的类似业务名称为“两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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