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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不征税范围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 09:44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忻尚伦

  所得税制度的调整,可能使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保基金)2008年的税后业绩比预期靓丽。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下称“136号通知”),进一步扩大社保基金的免税范围,来自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投资的收入均纳入不征税范围。

  136号通知规定,对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本规定将追溯至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这并不是财政部第一次向对社保基金开启免税阀门。

  可查资料显示,2002年5月30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就发布过暂时免征社保基金炒股所得税的通知,并一直沿用至2007年底。

  但与之前的免税通知不同的是,昨日两部委下发的136号通知中,社保基金的免税范围还将来自“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投资”的收入,两者也被纳入不征税范围。

  分析人士表示,进一步扩大社保基金不征税范围,在当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遇到瓶颈的情况下,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通过投资产业投资资金和信托投资,可以进一步加大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饥渴。”上述人士认为,市场并不缺少资金,“如社保基金依然存在很大的投资缺口。但一方面让社保的钱能产生最大效用,一方面又要实现其保值增值的目的。”

  “社保基金是百姓的养命钱,即便要入市,其比例也不会很大。”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认为,在这个时点出台136号通知,给市场的信心信号要强于其实际作用。

  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房四海也认为,财政部对社保基金的政策体现了正鼓励社保基金进入股市的既定思路。而136号通知选择这个时点公布,则体现了政府救市的决心。在房四海看来,国家之前出台的金融“国九条”将股市列入范围内,并以中央为首推动救市,将比证监会等部门的单独行动效果明显得多。

  “显然,这个政策不是决定社保基金是否投资股票和债券市场的最根本的原因,政策本身的影响力度有限,更多是对投资者信心的提振。”长城证券分析师阎红认为,社保基金投资股票市场的基本判断是股票市场有没有投资价值,股票市场能不能让社保资金增值。

  在今年的9月和10月,社保追加了第一批入市资金,这被市场解读为积极信号。上市公司的三季报也显示出,社保基金重仓持有的上市公司已从二季度的108家增加至145家,15个社保组合新增73只股票。另有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透露,社保基金已经在11月追加买入100亿元的股票。

  “社保部分组合的收益率达到200%,这主要得益于在市场低迷期拿到了足够多的便宜筹码。”一长期跟踪社保资金的观察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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