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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出台15条楼市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 13:46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邯郸电(记者郑建军)日前,邯郸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通过了减免住房交易税等十五条意见,以促进该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据了解,这十五条意见是: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40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为20%;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不负担营业税;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由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少于2人)提供担保,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分别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用他处房产做抵押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能重复做抵押),同时开展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业务;放宽购房落户条件;鼓励实行拆迁货币补偿,允许房地产企业联合竞买地块,放宽商品房预售条件等。

  与以往不同,本次邯郸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两名公众代表旁听,一位是市政协委员赵伟志,一位是市民代表潘月华。此举彰显了邯郸市政府进一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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