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2月
浙江国投受托以3.38亿元收购健力宝75%股权,张海成为健力宝新掌门人,是年28岁。
2002年12月30日
健力宝集团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深圳足球俱乐部”,健力宝投入1个亿。
2004年8月25日
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宣布:张海不再担任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接替其总裁职务的是祝维沙,董事长由魏小军担任。
2004年9月
张海被健力宝集团举报涉嫌侵吞挪用7亿元资金,健力宝俱乐部处于完全瘫痪状态,董事会决定出售。
2004年11月14日
北京汇中天恒与北方亨泰从张海、祝维沙和叶红汉手中购买了除三水公投国有股外健力宝集团91.1%的股份,张海、祝维沙等人均退出董事会。
2004年12月27日
深圳健力宝俱乐部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汇中天恒和北方亨泰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接管深圳健力宝俱乐部。
2005年4月30日
张海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
2005年12月26日
张海在狱中民告官,被告人分别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诉讼请求中,张海以程序违法为由,要求法院撤销上述两被告于2005年5月19日对其所拥有的三水健康产业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的股权进行的变更登记行为,后来对佛山市工商局撤诉。
2006年12月11日
三水区法院对张海告三水工商局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书,三水区工商局胜诉。
2007年2月12日
佛山市中院将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一案进行宣判,判决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5年。中国经营报记者:穆旺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