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卡犯罪激增1.4倍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乔倩倩)近年来银行卡犯罪频发,技术含量也比较高,手法多种多样。记者在昨日央行和公安部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专项行动期间,共立银行卡犯罪案件3672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4倍,涉案金额1.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倍。其中,利用网上银行以及在互联网设立虚假金融机构网站,实施银行卡犯罪的案件增多。
利用ATM机犯罪高居不下
从已有的银行卡犯罪案件来看,利用ATM机犯罪高居不下。近年来,此类犯罪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主要是在自助银行门禁系统或是ATM机上加装装置,包括无线发射的盗码器、摄像设备等,或经改装的窃取装置窃取持卡人的密码信息以及信用卡磁条里的信息,并制造伪卡盗取资金。
随着网银的普及,利用黑客软件或网络病毒攻击网银网站或是网页窃取卡号密码制作伪卡的案件在增多;此外,通过设立虚假金融机构网站,骗取银行卡卡号和密码的案件更是多于前两种。
将对银行卡犯罪立法
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表示,银行卡涉及到的当事人较多,主要有发卡行、收单行、持卡人、特约商户、清算机构五个机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犯罪,在不同的环节出现的损失最后谁来补偿、谁来承担可能要在法律上进行明确。
针对银行卡犯罪激增现象,下一步将针对信用卡套现、利用新兴支付方式犯罪等加快立法,严惩银行卡犯罪。
被盗刷应及时报案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银行卡犯罪起诉标准是5000元钱,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涛提醒持卡人,实际上5000元钱只是公安机关初查结果,如果持卡人一旦发行银行卡被盗,即使只有1000元也应及时报案。
他指出,公安机关立案标准不等于报案标准,只要受到侵害就应报案,至于能不能被立案需要据各种情况来确定,犯罪分子一般不可能只盗刷1000元,在自己银行卡被盗刷的同时,可能其他人的卡也同时被盗刷。
就目前来看,一般在同一城市盗刷金额都达到几万、几十万元。
银行卡已发行17亿张
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银行卡发卡量达17.3亿张,特约商户104.96万家,POS 机和ATM分别达164万和15.8万台。
1~9月银行卡交易总额103.3万亿元,剔除批发性的大宗交易和房地产交易,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超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