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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资绕道信托
“现在的问题就落到了社会投资上面了,这部分才是重点,但目前似乎各方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一位与会的基金行业研究员指出,这也是基金公司对该项经济刺激计划持谨慎观望态度的缘由所在。
与中央政府不同,作为“社会投资”主力的地方政府是不能通过发债来获取资金的。因为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的明文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这一规定其实是有其深刻含义的,地方政府发债会有很高的道德风险,在不改变官员的考核机制和建立长期问责机制之前,如果盲目放开地方政府发债的口子,地方政府很可能就会为了自己任内的政绩,不顾后一届政府的大量举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造成十分严重的地方财政赤字。”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指出,“所以地方政府想靠发债来获取资金在目前法律制度的条件下是行不通的,只能再想其他办法。”
“地方政府也可以寻求其他融资路径,比如以国有企业的名义设立信托,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国元信托业务经理汪韬说,“我们最近就在做一个这样的项目。”
记者在这份名为“安庆长江大桥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的文件中看到,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桥开发区公司”)拟通过该信托计划募资4000万元人民币,年贷款利率10.8%,贷款期限2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大桥开发区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隶属于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系国有独资公司。而安庆长江大桥开发区则是2002年7月由安庆市宜秀区政府主办的省级综合经济开发区。
“作为融资方式的一种,地方政府以国资企业名义通过发行信托计划融资比放开限制让地方政府直接发债更安全。因为信托计划为私募,规模有限;而发债为公募,投资人广泛,风险不易掌握。另外债券期限长,风险也就更大。”汪韬表示,“当然政府也可以通过当地一些大型企业发公司债,或者从股市融资等方法获取建设资金,建立更为多元化的融资途径将是政府的必然选择。”
作为传统的融资渠道,银行的信贷投放在经济下行的趋势下也成为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
“随着国家投入的一些新开工项目的启动,银行相配套的资金投入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增量。目前商业银行体系内的流动性还是比较充裕的,并不存在流动性紧缺的问题。考虑到未来央行还有可能进一步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会进一步增强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能力。”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
“政府投资的项目所需要配套的信贷资金部分的风险也是比较小的,银行还是比较乐意贷的,因此这一部分信贷未来的量应该是比较大的。”郭田勇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