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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效果尚不明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 10:48  南方新闻网

  南方周末记者 韦黎兵 发自上海

  “增值税转型的减税措施,只对处在临界点的企业有作用,对非临界点企业没有作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国务院将于2009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按照财政部的测算,这项措施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200亿元,共减轻企业税负约1,233亿元。国务院希望以此鼓励和促进企业投资,从而保证中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政府增值税转型的减税政策目前已经成熟,落实障碍并不大。此前从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在东北进行了增值税转型的改革试点,并在2007年和2008年继续将这个政策推广到中部6省和四川灾区,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是,对于这个目标能否实现,刘尚希并不确定。刘认为,对于管理和盈利状况好的企业,这一措施并不会影响他们原先的决策,对于亏损和没有市场的企业而言,生存是首要问题,谈不上投资购买设备,因此对企业行为也没有影响。只有处在盈亏边缘但前景看好的企业,才会因减税而增加设备投资。因此,此项政策要想达到刺激投资的目的,实际上并不容易。

  各界一般认为,由于此项政策主要是抵扣新增设备的增值税,装备制造业将主要受益。中银国际证券公司研究报告认为,对增值税贡献较大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等都将受益较多。

  该报告进一步认为,增值税转型将在长期增加我国机器设备产品的总需求,处于机器设备生产行业最前端的机床制造业将因此获得长期的推动,重型工程机械(非上牌照类)产品也将因此获利。

  但是,在中国经济增长速度迅速下滑的环境下,企业面临较高的不确定性,投资意愿很难大幅提高,仅以此作为刺激投资的政策,效果恐将有限。

  “这个政策有利于购置新设备,推进产业升级。”财政部财科所税收室主任孙钢认为,目前由于普遍的观望,这个效果尚难体现。

  如果增值税减税措施对提振经济效果不力,国务院或者各个部委是否还将如外界呼吁的那样,提高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进一步减税呢?

  孙钢认为,目前可能性不大。“在10月份财政收入负增长的情况下,目前个税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实际上,由于中国各地的工业化水平不同,轻重工业比重不同,而典型的资金设备密集型的重工业减税较多,各地自然资源禀赋也不同,因此,刘尚希也认为,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中国各地财政的税收结构和不同地区之间的税收水平。 (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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