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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赋予8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7日 17:07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商务部13日发布通知,赋予8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这八家企业分别是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惠州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海林商贸有限公司。

  据了解,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商务部对成品油有关经营资格的审批步伐明显加快。9月初,刚刚批准了6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按照此前商务部出台的管理办法,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此外,这次还赋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威海威洋石油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北方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原油销售经营资格。(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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