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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新医改方案两种药物目录应合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 02:40  每日经济新闻

◆吴睿鸫

    最近,在全国政协召开的一场“基本药物制度”研讨会上,卫生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基本药物建构思路,进行了公开表述,双方争议激烈,前者认为基本药物行政部门定点生产、直接配送,统一定价,并“强制”医疗机构使用,后者认为医保机构与药品供方谈判出一个合理的基本药物价格,再配之约束性强的医保支付手段。

    卫生部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围绕这项医疗变革重头戏,展开激烈争辩,无疑能促进公共政策的最优化。然而,细心的人不难发现,两部门就医改方案的基本药物制度进行争论为的是什么。正如业内人士分析的那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之所以对由卫生部定的 《基本药物目录》心存芥蒂,就在于他们醒悟过来:谁掌握了基本药物目录,谁就主导了基本药物采购、生产、供应等的整个链条。

    从这两个部门之争,就可知道医疗改革的艰难程度。基于各种利益的掣肘,以及我国现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弊端,笔者觉得,国家很有必要把《基本药物目录》和《医疗保险目录》合二为一,形成新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首先,能够实现步调一致,齐唱“同一首歌”。眼下,《医疗保险药物目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则由卫生部管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这两个目录中有80%的药品品种是重叠的,一些药物在基本药物目录中有,医保目录中没有,还有一些药物医保目录中有,基本药物目录中没有,加在一起是20%左右。倘若两目录能够合并,就会有效避免在目录制定上“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

    其次,体现社会医疗公平,提高社会保障效率。现行的两种基本医疗药品目录,即用于公费医疗的基本药品目录和用于医保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既然在同一个国度,无论是属于公务员序列的公费医疗,还是属于一般阶层社会人员的医保医疗,在用药目录上不应再有任何区别。这样不仅能充分体现社会医疗的公平公正,还会大大提高医疗报销效率。

    最后,也会大大节约社会成本。随着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基本药物目录》和《医疗保险目录》也要紧跟时代步伐,不断进行修订,制定新版本。假设二者合二为一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更新和修订工作,就会一改过去两套人马齐上阵的现象,很明显,会节约大量的社会人力、物力和财力。

    此外,合二为一的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大力推行“瘦身”运动。因为,在药物数量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基本药物目录仅有312种药品,而我国现有基本药物目录是2004年版本,收录的基本药物品种高达2000余种,其中,西药品种近800个,中药品种1000多个,远远高于世卫组织和其他国家核定的品种数量。因此,合二为一的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现精兵简政也应成为今后修订的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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