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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薪酬调查备受关注
国资委决定自2008年起在中央企业开展职位薪酬调查的通知一发出,即引起人们广泛关注。有些人对此次调查的目的表示不解,有人对调查方式提出建议,有人甚至已经关心如果调查出不合理薪酬,如何矫正。
通过“国资委中央企业薪酬调研问卷系
统”的附表,记者发现国资委此次调查的薪酬范围,是被调查者的年度现金总收入,包括年固定薪资、年现金津贴、年浮动奖金三部分。一些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调查的年度现金总收入都是“白色收入”,而并没有包括非现金的“福利”和所谓的灰色收入。
央企高管薪酬是焦点
央企薪酬既包括央企职工薪酬同全国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的问题,也包括央企内部高管同普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的问题。
国资委此前发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暂行办法》中规定,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薪和绩效薪金组成。基薪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企业经济规模和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最低为零,最高3倍封顶。年度绩效薪金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
为了加强对央企收入分配的调控,国资委出台了多项措施。不过,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国资委应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责任、权利、薪酬等作出更明确的规定。而按照专家的说法,对于央企的薪酬调控不适宜一刀切,而是要综合考虑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经营能力、利润等各项差别。应着眼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同时考虑效率与竞争力的问题。
按照计划,初期的薪酬调查将选取财务、行政、计算机等通用性岗位为调查对象,调查人员范围原则上包括各央企集团总部及二级子公司相关职位2007年12月31日前在岗的职工。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分析认为,此次调查从以往国资委一般对央企负责人薪酬调查,扩展到对央企职位薪酬调查,表明随着近期经济形势的不乐观,国资委对央企薪酬结构的管理更加严格。
铺垫央企收入分配改革
年初时,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曾透露,目前国有企业改革仍然在深化的过程中,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需要逐步到位。目前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按要素分配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不合理的收入差距还需要进一步消除,平均主义的倾向在不同的层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大锅饭的收入分配并没有彻底改变。
实际上,诸如央企高管和职工收入差距悬殊等种种问题,越来越引起作为国企出资人的国资委的重视。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公开表示,要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实际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防止差距过大。有迹象表明,建立公平的央企薪酬体系已被管理层纳入日程。
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副局长姚洪杰日前表示,国资委已经初步建立中央企业人工成本的数据库,即将开展对中央企业劳动力市场价位的调查。据他透露,在调控方式上,要对中央企业实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即企业按照国家收入分配的相关政策和国资委出资人的调控要求,根据企业的效益、人工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位,对企业职工工资的总额以及员工工资水平和增长作出预算安排,并规范管理。在调控内容上,逐渐把单一工资管理向全面薪酬管理的方向转变。在调控体制上,将逐渐改国资委直接调控为间接调控,探索由董事会决定企业收入分配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