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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细则未出 银行暂不放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 15:08  北京日报

  公积金贷款首付昨起降至20%

  本报讯 (记者 耿彩琴)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昨天是央行规定的上述房贷新政策执行的首日,但京城多家银行却口风一致:在等总行的细则出台。部分银行房贷部人士强调,可以受理贷款申请,但暂停放款,等总行的政策出来之后再放款。

  记者昨天从工行、招行、中信、光大、深发展、浦发等多家银行了解到,这些银行的北京分行目前还未接到总行的相关文件,因此具体的政策解释和执行标准尚无法确定。

  银行人士分析说,此次政策调整的中心内容是购房人享受到的利率优惠幅度更大,原来基准利率打八五折,现在是打七折,这样银行的利润空间会缩小,总行之所以未能很快推出房贷细则的原因之一是还要进行资金成本核算,文件需要多个部门商议并会签才能最后下到各地分行。

  另据分析,虽然央行的政策给贷款买房者特别是购买普通住房的人一个利率优惠和首付比降低的利好,但具体到执行层面疑问不少,细节问题需要有相应的规定。按照央行的规定,能否得到优惠的主要是看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是购买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因素。昨天一家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基层支行,执行新政有几个焦点问题没有清晰:一是界定普通住房的标准;二是何为改善性住房;三是对于存量房房贷是否同样给予优惠。而现实情况可能还要更复杂,因此,只能先接单,等看到总行文件精神之后才能放款。

  根据北京市建委的规定,北京对于普通住房的现行认定标准是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昨天银行人士透露,该行对于普通住房的界定有可能参照此标准。RB112

  又讯(记者刘宇鑫)记者昨天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央行的规定,从昨天起,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已经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放款日为10月27日(含)后的,必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自10月27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下调0.2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59%。

  10月27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2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2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9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借款人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最低还款额不变;对于采用等额均还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日前,在上海将每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后,部分打算购房的市民也希望本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能有所提高,利于居民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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