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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可流转对楼市影响有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 11: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根据《决定》,中国将保留土地分别由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框架。与此同时,改革现有征地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确保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专家指出,《决定》打破了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必须征为国有”的格局,赋予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的地位。农村集体土地可流转后会否对目前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专家表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后不改变“土地集体性质”,也就意味着仍然不能参与商品房住宅建设,因此对商品房市场影响非常有限。 记者 黄涛

  宅基地房能自由上市吗?

  十七届三中全会中通过的新土地政策有望为宅基地的上市松绑,各地相关细则正在制定之中。政府决定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买卖)土地承包权。这一决定引起了海内外舆论对于“土地流转”的热烈解读,而关于农民宅基地届时将会“修成正果”,大量流入住宅交易市场的说法,更是盛极一时。

  宅基地上市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特别在2007年楼价高企的时候,不少购房者将目光投向价格便宜不少的宅基地房。但由于目前政策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用地,不能办理过户和领取房产证,这也令不少购房者却步。由于最近风传宅基地准许上市的消息铺天盖地,“小产权房”交易也浑水摸鱼地进行。荔湾茶滘一栋全新大厦本为宅基地,目前也开放给有意购买的人士参观,还说可以办房产证。

  如果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物业进入地产市场流通,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格局的影响会有多大呢?目前的法律,对宅基地交易有何限制?消费者如何看待小产权房?本报记者采访各路专家及消费者,透视新土地政策背后的实际意义。

  法律界人士:宅基地房属灰色地带

  记者就宅基地交易问题咨询一位法律界人士。他对记者表示,宅基地房产交易属法律灰色地带,非常复杂,各个地区对此有不同的解读。今年初“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的消息不胫而走,旋即被国土资源部指为失实,并重申禁购政策。在众多小产权房引发的官司中,北京宋庄画家村较为典型。这位人士介绍道,2002年,一位北京画家购买了北京宋庄一处房产,双方当时签订协议。事隔5年后,卖方以买卖合同不合法为由要求法庭取消当初的买卖合同,2008年3月,法院终审判决,以画家购买农民宅基地房屋的不合法性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卖方退还2.6万元购房款给买方。有人士估值,房子目前市价为30万~40万元。

  月前,一名出售宅基地房的业主也向记者询问有关取消宅基地房子交易的事宜。这名人士为广州市某区的农民,他在别的村子建有相邻的两处房子,已获发宅基地证。随后,他把一处房产转卖他人,宅基地证押在买主处,买卖协议订明:若将来宅基地可以上市,卖方需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手续。不料后来他与邻居,即房子的买主(一名从广东某地前来做生意的商人)发生纠纷,为此他也仿效北京宋庄农民起诉到法院,要求取消买卖合同,以达到赶走邻居的目的。 记者 李凤荷

  记者暗访:小产权房交易悄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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