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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正式批复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地方机构改革方案。经过调整,上海市政府将设置工作部门44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机构21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
主要调整包括:组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组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不再保留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由合署办公调整为分别设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继续实行合署办公;组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上海市公务员局,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