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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奠定普惠基调 商业健康险聚焦多样化需求(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 05:07  金融时报

  新医改征求意见稿称,新医改的远景目标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非营利”医疗机构引发新命题

  一直以来,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迟缓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因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存在着保险公司与医院双方的合作,双方合作模式决定保险企业能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提升医疗质量,这成为保险企业控制风险的关键所在。

  但长期以来,商业保险企业与医院合作模式一直未能取得实质性突破,商业保险企业尤其难以建立起足够影响到医院医疗行为和医药费用控制的深层次合作机制,主要还是依靠报销病人医疗单据进行理赔,未能和医院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系纽带,难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目前尚未形成一张覆盖广、效率高、可控制的合作医院网络,因此难以有效控制医疗风险。

  因此,新医改引发商业保险企业关注的另一个焦点在于医疗资源如何定位并对其进行整合。就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新医改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技术适宜、运转有序,包括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各类医院在内的医疗服务体系。

  基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的新医改思路,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类公立医疗机构的最大特性在于,其诊疗费用价格严格受到物价局监控,因此,立足于提供“多样化”需求的商业保险企业,其最大问题在于,能否为希望提供优质高效健康保障服务的客户,寻找到能够提供特需服务且无政策障碍的公立医疗机构合作伙伴。

  “医疗机构的特需服务和一般服务相比,肯定在时间和准确性上存在差异,因此医疗过程是作为技术性和经验性的服务手段存在,如果在诊疗环节存在政策障碍,而药品环节已不再设有政策障碍,势必还有可能出现医疗人员通过多开药等方式,寻求服务和费用的平衡与对等。”某健康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称,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的医改定位,显然对旨在满足“多样化更高消费需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企业提出了新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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