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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之 农村金融
“农村合作金融有望放开”
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主任钱克明:
“农村合作金融有望放开”
新京报:怎样理解“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这个概念,它包涵哪些具体内容?
钱克明:这个概念并非全新的,以前都有提及,三中全会之后还是将其做实。三中全会之前,中央曾经给农业部发过一个征求意见稿,从意见稿内容来看,它会涵盖各种具体的措施,比如小额信贷、合作金融、农村互助基金等。
新京报:小额信贷和合作金融具体的操作模式会是怎样?
钱克明:小额信贷和合作金融以前管得比较死,特别是合作金融曾经出过一些问题,但是国际经验有很多地方可以借鉴。比如小额信贷,国外的主要模式是村民互相担保,如果一个人不能还款,其他人都要受到损失,这种模式一个小社区里面很好操作,因为信息非常透明,目前中国也想小范围试点一些小额信贷,比如以承包权作为抵押,解决农民的农业生产资金问题。
新京报:农村的金融问题将会主要依靠农村自己解决,还是依靠大型商业银行?
钱克明:我想主要还是前者。现在地方已经有一些试点,比如吉林有一个农村资金互助社,这是全国首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监会也说过很多次要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内蒙古和山西也在试点村镇银行,这就是主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新京报:商业银行方面呢?
钱克明:商业银行方面当然会有一些政策任务,因为现在有很多指责说商业银行是在农村吸血,往城市输血,所以会探索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硬性约束机制等改革,但是三中全会作为一个党的会议,它只会为改革提供一个大致的方向。外界期待本次会议后就迅速开展一些非常具体的操作,这是不现实的。各个地方的情况都不一样,中央也不会贸然肯定某个地方的试点改革,一些都是探索进行。
新京报:那么“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基本要求是什么?
钱克明:简单地说,既要受到农民欢迎,又不能引起混乱,探索的步子不能迈太快,要衡量金融风险的可能。
解读 之 基层政治
“村干部替村民做主应改变”
华中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徐勇:
“村干部替村民做主应改变”
新京报:公报里提到“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这是否意味着村委会的权力将会进一步扩大?
徐勇:我想不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看到这次三中全会对于农村建设提的目标是很高的,但是相对于中央来说,地方政府进行农村建设的热情并没有这么高涨,因为在现有情况下,各地的关注点还是主要在城市,从这一点来说,加强党的直接领导,是有利于农村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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