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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新华社特约评论员)改革开放30周年来临之际,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战略部署,将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谱写新的篇章。
30年前,中国改革大业就是从农村发轫的。30年来,我们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农业发展越过了长期短缺阶段,呈现出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的新格局;通过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推动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促进了农产品和农村其他生产要素的流通;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路,启动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
改革开放的历史性抉择和3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使中国农村成功地实现了农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迈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步伐。30年来,我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4140多元,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479万。农村饮水工程和水利、公路、电网等方面的建设突飞猛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费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接连实施,广大农民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广大农民实现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新局面。
回顾农村改革发展30年历程,对于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义重大。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9次中央全会专题讨论、10个中央一号文件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统筹城乡发展等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政策措施和发展思路,清楚记载了党领导农村改革发展实践的历史轨迹。
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包产到户和乡镇企业这两个新生事物都是农民在党的支持下进行的伟大创造。农村劳动力的广泛流动,为城市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只有始终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才能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贯穿中国农村改革的一条主线。价格和经营放开,从水产水果开始,然后扩大到其他农产品;所有制方面取得突破,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措施,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
在看到30年农村改革发展成就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尚面临诸多问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业面临市场和资源环境等约束的形势严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求平衡压力增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仍然偏低,等等。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村改革是我国改革的重要环节,农村发展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改革发展对于现代化建设大局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推进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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