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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侠
本报北京10月9日讯 记者李侠报道 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今天发布施行。1996年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与公开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决定》进一步提高了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标准。
《决定》中把征求意见稿中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修改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股票分红被剔除在现金分红范围之外。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绝大多数反馈意见支持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再融资相挂钩,以突出现金分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