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专家称农村土地承包期有望增至70年(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8日 14:05  东南快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对此认为,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形式变革就是此次农改的题中之义,重点是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使用权,但所有权预期不会发生变化。他建议,通过改革,国家可以给出一个更强烈的保护农民权益的信号,如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宣布农民土地承包权永远不变,承包权可以转让、抵押、继承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预计“林权改革目前取得的成果就是即将到来的农改的‘底线’。”纵观林改历程以及高层对此的肯定,专家普遍认为林改的经验必将为新一轮的农改所借鉴。于建嵘认为,按照林改的经验,土地也可以作为农民的财产存在,而不只是生产资料,可以抵押、贷款、转让。

  “新一轮农改有两条底线不能突破,第一是所有制的底线;第二是土地二级市场制度不会突破,必须要经过国家征地这个环节,这是涉及到地方财政的问题。”根据林改经验,于建嵘做出上述判断。

  期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破题

  新一轮农改是否涉及到 “小产权房”仍是各界关注的焦点。目前,农民宅基地房子并没有产权。按照经济学家厉以宁的说法,中国农民宅基地房子按照市场价值估计,高估有20万亿元,少估一点也有15~18万亿元,如此巨量的房产没有房产证是不合理的。“宅基地和建设其上的住宅无法流转,无法抵押,直接制约了农民土地权益的实现”。

  在谈到林改经验时,厉以宁谈到,农业承包制未触动城乡二元体制,为此,新一轮改革不仅要解决集体农业林业承包土地的流转问题,而且要解决农民宅基地的置换(即以宅基地换取城市住房、城市低保和城市户口)问题,以及和宅基地上房屋的产权界定问题。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也表示,目前中国还未建立起一套跟市场经济完全接轨的土地管理制度,其中之一就是缺乏明晰的产权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也表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酝酿的成员权的利益如何体现仍是还富于民的题中之义。

  据中新

  链接

  30年历届

  党的三中全会

  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历史转折 1978年12月18日~22日在北京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十二届三中全会: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 十二届三中全会于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而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十三届三中全会:为深化改革扫清道路 1988年9月26日~30日,十三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当时,中国正处在新旧两种体制的转换时期,并因此带来一系列问题。这次会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扫清了道路。

  十四届三中全会:勾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1993年11月11日~11月14日,十四届三中全会举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这次会议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十五届三中全会:建设新农村 十五届三中全会于1998年10月12日~14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 

  十六届三中全会:新任务、新起点 2003年10月11日~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不仅是今后十年改革与发展的“蓝图”,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展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和举措。被称之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