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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本报记者 任晓 北京报道
财政部昨日表示,今年以来,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中央财政采取和完善六方面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分析人士认为,在当前通胀压力仍未全面消除、PPI高位运行的情况下,宏观调控政策不应放松。而财政政策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可发挥更大作用。
财政部介绍,在这六大政策措施中,首要是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按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企业结构、节能减排,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增长25%;安排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12亿元,增长20%;安排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平台式服务体系补助资金1.1亿元。
二是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4亿元,同比增长27.3%,另外还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中央财政通过促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鼓励担保机构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减轻财务负担。今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亿元,加大对担保机构的奖励、补贴力度,按照不超过担保机构承保贷款数额的1.5%给予奖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并扩大贷款范围。引导地方财政部门支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促进逐步建立区域性再担保机构。
四是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今年起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25%的所得税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此外,为解决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纺织、服装企业的实际困难,今年8月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半年增加退税100亿元左右。
五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中小企业市场空间。财政部将于近期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快开展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采购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
六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综合研究室副主任陈道富表示,货币政策主要是总量政策,通过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结构性调整比较难。而财政政策本身更偏结构性政策,当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应以财政政策为主。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防止经济下滑时,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更有效。财政政策不应以外延性扩大为主,而应该以减税等措施为主,通过改革增值税、对相关贷款贴息等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放大企业盈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