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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交通部挪用8000万建办公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5日 14:48  新浪财经

  中国审计署5日在其官网上发布49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布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此外还同时公布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新浪财经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原交通部(现已整合为交通运输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原交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原交通部2007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注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将所属某单位资金6.67亿元纳入预算管理。

  2001年,原交通部未经财政部同意,自行批准所属某事业单位执行《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截至2007年12月底,该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形成的各类自有资金共计6.67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中:从境外取得投资收益挂账2.60亿元,计提资产折旧挂账2.47亿元,计提以前年度职工奖励、职工福利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基金挂账1.60亿元。

  (二)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违规为所属单位建设办公楼。

  2005至2007年,原交通部未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在其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已有办公楼情况下,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为其建设办公楼。2005年,公路科学研究所将计划投资规模为9996万元(其中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的办公楼项目,分拆为科研管理综合业务用房和公路智能运输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综合业务用房两个项目立项,每个项目投资额均为4998万元,经原交通部批准后于2006年开工建设,截至审计时已封顶。

  (三)未及时上缴水运客货运附加费560.48万元。

  截至2007年12月底,原交通部未及时向财政部上缴水运客货运附加费56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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