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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1月至2008年2月,审计署对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侨办)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侨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侨办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了经费使用、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基本纠正。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项目资金结余1048.54万元长期挂账。
侨办于1999年启动的配电改造项目因部分不具备改造条件而中止,截至2007年末,项目资金余额48.54万元仍挂账。
2001年,原国家计委批复所属中国新闻社购置住宅项目预算1000万元,截至2007年末,该项目未实施,资金全部结余。
(二)所属北京华文学院挪用其他项目资金1556.79万元建设学生宿舍楼。
2000至2002年,所属北京华文学院(原北京华侨补习学校)在建设学生宿舍楼的过程中,挪用教育事业费修购专款1056.79万元和华文教育补助500万元。
(三)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所属中国新闻社违规使用价值871.24万元的国有资产。
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自2006年起将价值599万元的中心食堂餐厅及附属用房用于出租。
所属中国新闻社未经批准,自2001年起将价值272.24万元的西配楼一至四层用于出租。
(四)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租收入185.23万元未纳入预算。
截至2007年末,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中心食堂餐厅及附属用房用于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185.23万元纳入预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结余资金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侨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分别纳入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对所属北京华文学院挪用其他项目资金建设学生宿舍楼的问题,要求该校将被挪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所属中国新闻社违规使用国有资产出租的问题,要求其补办国有资产出租的审批手续;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房租收入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将房租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侨办应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和执行预算,杜绝挪用其它项目资金进行基本建设等不规范行为,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侨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侨办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这次审计发现项目结余资金长期挂账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租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的问题,侨办按审计意见拟将上述资金编入2009年预算草案。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所属中国新闻社违规使用国有资产的问题,两单位已向侨办补办了审批手续。对所属北京华文学院挪用其他项目资金建设学生宿舍楼的问题,侨办正协助该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基建资金来源,将挪用资金归还原渠道。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侨办正在根据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7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制办)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法制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法制办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了《国务院法制办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政府法制研究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789.83万元。
法制办编报2007年度预算时,未将以下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办本级“暂存款”挂账的历年基建经费结余96.50万元、机关服务中心代管医疗经费结余51.81万元、机关服务中心取得的事业收入62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52万元,共计789.83万元。
(二)573.54万元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闲置时间过长。
2001至2003年,财政部下达给法制办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共8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附属楼加层改造和旧楼改造工程。截至2007年末,上述资金共支出264.46万元,仅占预算拨款的31.56%,累计结余573.54万元。此问题是法制办自查时发现的,但其未按财政部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三)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核销对外投资80万元,调整后的投资未在账表中反映。
2001年1月,机关服务中心与北京达美康新科技医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美康医药公司)签订投资入股协议,机关服务中心货币出资208万元,占达美康医药公司52%股份,该项投资一直在往来款科目核算。2001至2002年,机关服务中心陆续收回128万元,余额80万元未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便于2003年核销。2007年8月,达美康医药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机关服务中心由原注册资本208万元减少为45万元,占90%股份,至审计结束时,上述投资及损益情况仍未在投资科目反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将结余和所属单位各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闲置时间过长的问题,要求尽快按规定处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核销对外投资的问题,要求加强资金和资产管理,完善相关业务的报批程序等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法制办应进一步增强综合预算意识,切实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所属单位认真履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预算编报和决算审核汇总的把关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法制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将按规定要求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对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闲置时间过长的问题,已于2008年2月报送财政部并将按照财政部对结余经费批复使用的要求处理; 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核销对外投资的问题,机关服务局正在按照要求调整账目,并研究完善资产处置报告审批程序。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法制办对部分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中国科学院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1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4.27亿元预算资金未细化和批复到所属单位。
截至2007年底,中科院2007年度预算中累计有14.27亿元未细化和批复到所属单位。
(二)部分所属单位在专项经费中扩大开支范围列支2221.12万元。
1. 2007年,在中科院下拨的大科学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中:所属高能物理研究所擅自扩大开支范围,计提管理费和房屋使用费等1243.54万元;所属中国遥感卫星地面站列支餐厅浴室改造费、汽车购置费、咨询费等38.94万元。
2. 所属电工研究所2006年在知识创新工程项目成本中列支研究生经费642.40万元,计提修购基金110.75万元和列支补充医疗保险60万元,共计813.15万元。
3. 所属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将“地震学相关研究”等7个已结题的知识创新项目结余经费125.49万元冲减科研成本,其中2006年9.20万元,2007年116.29万元。
(三)部分所属单位14 359.23万元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中2007年1829.36万元。
1. 2000至2007年,所属研究生院培训中心取得培训收入9296.37万元,支出8783.35万元(其中2007年收入1219.23万元,支出1162.08万元);2003至2007年,研究生院招待所取得住宿、培训等服务性收入412.86万元,支出349.12万元(其中2007年收入120.13万元,支出91.99万元)。上述收支均未纳入该院预算管理。
2. 2005至2007年,所属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的纳米技术与工程研究院收入总计4300万元,支出1227万元(其中2007年收入140万元,支出1014.67万元),未纳入该中心预算管理。
3. 2007年,所属物理研究所的苏州技术研究院当年收入350万元,支出71万元,未纳入该所预算管理。
(四)所属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应收少收其所属公司域名运行管理费、代垫费用等1395.83万元(其中2007年1至11月198.46万元)。
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所属的全资公司,主要从事域名代理等业务。2002至2007年11月,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在科研成本中列支应由该公司承担的国际域名代理费、物业费、水电费、午餐补助等共计533.80万元(其中2007年1至11月37.50万元),应收少收该公司的域名运行管理费等相关费用862.03万元(其中2007年1至11月160.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细化及批复所属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规定,将预算支出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执行单位;对部分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列支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部分所属单位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以后年度按规定办理;对所属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少收所属公司域名运行管理费和代垫费用的问题,要求尽快收回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强化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意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三级单位预算财务等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科院认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部分所属单位在专项经费中扩大开支范围列支的问题,已按规定纠正;对部分所属单位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表示以后按规定办理;对所属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少收域名运行管理费和代垫费用的问题,该中心已收回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为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科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合同经费管理的通知》。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中科院已进行了整改。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社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4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社科院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未细化并未及时批复预算1671.52万元。
社科院在编报2007年部门预算草案中,由于未按规定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执行单位,导致在财政部批复社科院部门预算后,年初未能批复所属单位财政资金1671.52万元,年末仍有1003.11万元未细化和批复到所属预算单位。
(二)所属当代中国研究所(以下简称当代所)和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以下简称俄欧亚所)挪用财政资金1009.38万元。
1.截至2001年末,当代所用财政资金垫支977.90万元,为职工购买和联建职工住宅共69套,以及修建无预算的“西平房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基建工程,至今尚未归还。
2.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俄欧亚所工会组织所内部分职工赴贵州、湖南和四川旅游,费用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列支31.48万元。其中,2007年为21.52万元。
(三)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转移、私存私放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455.63万元。
1.2006年3月,当代所以修缮房屋、购置书架的名义,虚列事业支出415.21万元转入所属实体——北京当代服务中心,又从当代服务中心收回127 万元,余款288.21万元转入其主管的国史学会。2007年9月,当代所为落实社科院监察局意见将此款收回,之后又将此款转回当代服务中心。直至2008年2月审计期间才再收回。
2.2000年10月,当代所从“事业支出”中支付某单位锅炉款24.53万元,实际支出5.89万元。2000年11月,要求该单位将多付的18.64万元转入当代服务中心。2006年3月,当代服务中心将此款项归还当代所,冲减应收当代服务中心往来挂账款。
3.2006年初,俄欧亚所将收取的房屋租金和轿车使用费21.78万元由个人保管,未纳入账内核算(其中2006年度12.48万元、2007年度9.30万元);已支出21.70万元(其中2007年支出8.93万元),其中发放人员补贴18.67万元、临时工住院费和生活补助等其他支出3.03万元;余额0.08万元。
(四)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资金9506.50万元未纳入预算。
2007年度,社科院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取得的房屋出租经营收入359.05万元、课题收入8337.14万元、合作办班和博士后经费收入349.58万元,以及社科院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挂靠代管的其他单位取得的收入460.73万元,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或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未细化并未及时批复的问题,要求及时细化财政预算资金并批复到所属单位;对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责成两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应当追回的财政资金;对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转移、私存私放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的问题,要求责成两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财政资金,将账外资金纳入该所财务账核算,没收虚列款项并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所属单位以后年度将各项收支纳入单位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科院应加强所属单位预算财务及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资金的安全有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社科院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针对审计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预算未细化并未及时批复的问题,表示以后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除当代所为职工购买和联建职工住宅挪用的财政资金920.16万元,以及无预算的“西平房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基建工程款40.40万元,没有能力归还以外,其余均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追回了财政资金;对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转移、私存私放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的问题,当代所已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并将虚列购置锅炉款18.64万元上缴了中央财政,俄欧亚所已将私存私放的账外资金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对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所属单位表示以后年度将其纳入单位预算。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社科院已进行了整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心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制定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市场研究所课题费上年累计余额及本年收支均未纳入预算管理。
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市场研究所课题费上年末累计余额6027.72万元,本年收入共计2985.3万元,支出2728.5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284.49万元,均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长期未纳入预算管理。
(二)管理费收入255万元未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共向11家所属和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255万元,未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三)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441.81万元。
2007年,发展研究中心人员经费预算825.98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267.79万元,人员经费超预算挤占公用经费441.8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课题费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纳入预算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预算资金;对管理费收入未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问题,要求纳入预算外资金账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要求按照预算法严格执行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研究中心应增强综合预算意识,加强社会课题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切实履行对所属部门财务监管的管理职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该中心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对课题费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已会同财政部成立专家小组,研究课题费管理制度办法,正在进行整改;对管理费收入未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问题,拟停止向所属和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对人员支出挤占公用支出的问题,表示将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今后严格执行预算。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发展研究中心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中国气象局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气象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国气象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气象局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486.78万元。
2006至2007年,中国气象局在“艰苦气象台站交通工具购置专项”和“基层台站统一配置专用汽车”两个项目中,安排486.78万元用于支付部分非艰苦(基层)气象台站所购车辆差价款。
(二)自行批复调整项目预算395万元。
2007年6至7月,中国气象局自行批复所属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空间天气监测预警技术与业务产品开发”等4个非预算项目,资金来源为“基本气象业务运行维持费”等其他项目资金395万元。上述4个项目均未列入财政部批复的中国气象局2007年度项目支出预算。
(三)所属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房租收入138.43万元未纳入预算。
2006至2007年,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将部分办公用房对外出租,两年合计取得房租收入138.43万元,由其所属的北京风云卫星气象科技公司核算管理,未纳入该中心预算。
(四)部分所属单位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76.43万元。
1.2007年,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在“多轨道业务产品检验及效果评估”等4个项目中安排22.46万元用于其他业务支出和发放加班费,不属于上述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
2.2007年,国家气象中心在“基本气象业务运行维持费”项目中安排53.97万元用于该中心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业务支出,不属于上述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
(五)部分所属单位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低。
1.截至2007年底,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执行的“气溶胶辐射特性观测精度的定量评估和新的观测方法研究”等5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结余项目资金1191.93万元。
2.截至2007年底,国家气象中心执行的“部门应急平台技术研究与示范”等2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结余项目资金337.9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将资金追回;对自行批复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房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并纳入预算管理;对部分所属单位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将不应由项目资金列支的支出调出;对部分所属单位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气象局应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批复,严格执行国家预算和财政制度;认真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自行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或转作他用;督促各所属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对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应严格按规定纳入预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气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气象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切实加以落实。对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已将资金追回;对自行批复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房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已要求该中心将资金收回并纳入预算管理;对部分所属单位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分别调整了账务,并采取措施,加强项目执行中的预算控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对部分所属单位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已采取督办措施,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中国气象局已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