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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获原则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4日 21:02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获原则通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号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 为制定好条例,今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进一步细化了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条款,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及相关法律责任,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培训,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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