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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反洗钱检查:4家券商被责令限期改正
本报记者 苗燕 但有为
本网讯:央行9月4日发布《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摘要)》,报告透露,2007年央行共检查96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其中证券公司92家,期货经纪公司3家,基金管理公司1家。共对4家证券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措施,未对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罚款。
报告称,2007年对证券期货行业的反洗钱现场检查定位是教育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侧重于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了解。
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主要有: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所有被查机构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检查中发现,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和记录保存方面的违规问题中,大多数是由于基金公司无法从代销基金产品的银行取得客户身份资料信息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