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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成形 卫生部药监局监管体系重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3日 07:05  经济观察报

  翁仕友

  药品监管体系再次迎来理顺的契机。

  本报获悉,根据7月中旬获得国务院批准的卫生部“三定”方案,卫生部拥有更多的决策权,国家药监局拥有更多的监管权。看起来,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各自扮演的角色也逐渐清晰。

  位于北京市西直门桥附近的国家药监局,与卫生部仅一墙之隔。在今年3月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药监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改革后卫生部将新增两个司,分别为医疗服务监管司、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司(简称基本药物司),同时将卫生监督局更名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的职责。据悉,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的“三定”方案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医药合并便于医药一体化管理,增强了政府的监管能力。但实际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本轮机构改革中能否得到解决,仍有待观察。

  调整意图

  根据新的方案,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职责由国家药监局转到卫生部新更名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学者认为,这将强化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在此之前,由于食品安全采取的是分段监管,即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分别由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由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消费环节监管由卫生部负责,副部级的国家药监局常常无法协调,综合协调也就变得有名无实。

  而划出一部分职能,这并没有削弱国家药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权力,根据“三定”方案,原本属于卫生部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归国家药监局。

  据悉,国家药监局将组建“食品许可司”和“食品安全监管司”,取代原先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两个司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和“食品安全监察司”。同时,还将组建稽查局,负责拟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中药材市场监管等工作。

  改革后,国家药监局将变成一个纯粹的执行机构,卫生部则拥有更多的决策权。

  根据“三定”方案,卫生部将组建两个新的内设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司和基本药物司。分析人士认为,这两个内设机构的设置有一定的现实背景。

  卫生部一位官员告诉本报,组建医疗服务监管司主要是把医疗机构作为监管对象,加强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监管的内容很宽泛,像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合理用药、减少医疗纠纷、打击非法行医以及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等都应在监管范围内。

  此前,卫生部门对医疗服务的监管较为分散,以卫生部为例,城市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在妇社司,农村卫生服务管理在农卫司,同时在医政司还专门设有医疗服务管理处。

  上述官员表示,今后医政司专注医疗服务质量方面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制订等,而具体执行监管任务的则是医疗服务监管司。卫生系统人士介绍说,该司的设立也契合“管办分离”的趋势,以后卫生部门对医院“不办,只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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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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