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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12日发布公告,全文公布《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国内外各界人士,特别是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编制了《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上述征求意见稿全文共有52页,24000余字,内容包括重建基础、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城乡住房、城镇建设、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重建、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精神家园、政策措施、重建资金、规划实施等15章。
征求意见稿规划范围为四川、甘肃和陕西省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总面积132596平方公里,乡镇1271个,行政村14565个,2007年末总人口1986.7万人。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经测算约为1万亿元。
征求意见稿指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影响深远。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灾区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能够用自己勤劳的双手,重建起一个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
根据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24日。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24。电子邮件发至zhcjcn@ndrc.gov.cn(中文)或 zhcjen@ndrc.gov.cn(英文)。
中国政府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将刊登上述征求意见稿中文版全文,其英文版也将稍后在《中国日报》和中国政府网英文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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