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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场规律化解电煤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1日 01:52  中国经济时报

  ■范思立

   继2004年中国遭遇电荒后,眼下的形势再次严峻。国家发改委两次出台电煤价格干预政策后,供需矛盾非但没缓解,情况反而变得更加微妙。

   6月19日出台第一次限价令,主要针对煤炭生产地,但秦皇岛港的中转煤炭价格曾一度突破1080元/吨(6000大卡大同优质动力煤)。业界普遍认为,第一次限价令只是对市场心理预期产生较大影响,并未使煤价上涨趋势得到有效抑制。

   笔者此前曾获悉,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和能源局有关人士7月13日在北京协商有关第二次限价事宜,原本在“一限令”一个月之后的7月19日发布,但最终23日发布了针对煤炭港口和主要集散地的限价令,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不得超过6月19日的价格水平,发热量为5500大卡的动力煤加价分别为860元、840元和850元。

   “二限令”发布之后,表面上煤价没有再明显抬升,但实际情况却要复杂得多。笔者8月2日在秦皇岛时,根本就问不出电煤的真正价格,只是辗转从一些多年从事煤炭交易的煤老板处获悉,现在煤炭交易有观望的、有无视“二限令”将超出限价部分金额再单独开票的(详见本报8月5日《电煤“二限令”挡不住隐匿交易》)、甚至有不开票年底结清的……总之煤炭交易双方以各种方式对冲着国家限价令的行政效果。

   关键问题是,即使政府能管得了价格,但是也能管得了供需与质量?

   2008年度,煤炭企业签订的重点电煤合同大约9亿吨,而近年火电用煤需求预计是18亿吨,将近50%的电煤需要在市场采购。“二限令”后,尤其是一些地方电厂,以规定的价格根本就买不到煤。

   而且,一些电厂负责人表示,如果煤炭供应出现问题导致机组停机那将是无法估量的损失,而为了保证机组正常运转即使买高价煤受到国家发改委处罚也得接受。面对两种情况的后果,孰轻孰重已没有更多思量的余地。

   与此同时,电煤供应紧张的另一个附生问题就是煤炭有效发电量在降低。截至上半年,神华集团的煤炭产量与去年同比增长16%,但原来5000大卡的动力煤现在真正的发热量也仅仅在4000大卡左右。

   其实,煤炭有效发热量的问题一直存在,每次电煤紧张时,煤炭供应商抑或中间商大量掺杂煤矸石,致使煤炭质量下滑。这不仅挤占了原本紧张的运输能力,更让火电机组苦不堪言。

   煤质太差就会导致机组检修次数增多,每次点火就会耗费更多煤炭;由于储量不足,火电机组不能连续工作,这些都会无谓消耗煤炭。缺煤→机组不能连发→缺电→电厂用劣质煤→机组停机→更缺电,简单的逻辑循环使问题越来越恶化。

   对于问题复杂性的估量,不能太轻视政策制定者的智商。但是上述措施的出台仍被业内诟病为“只需做出行政姿态而无需考量行政效果,以保证日后的板子不要打到自己(主管部门)身上”。

   然而,没有迹象表明已经采取的措施能真正解决电煤问题,市场法则仍在发挥作用,电煤形势要想得到根治,也许主管部门只能从市场规律中寻找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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